《办法》从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对象、援助类别、援助程序、减免费用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规定,北京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法律援助的受援人且案件在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已启动司法鉴定委托程序的,可申请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范围涵盖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等司法鉴定各类别业务。
《办法》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了我市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对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予以明确。建立完善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减轻困难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经济负担;促进了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进一步承担社会责任;推进我市司法鉴定行业更有力、更全面的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司法鉴定行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市司法鉴定行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正义的重要举措。